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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12日上午9点,在二连浩特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议室,为了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前一阶段在《二连浩特市2016年度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任务清单及重点工作专项推进组名单》布置的工作任务,加快“二连浩特市广告宣传管理专项整治推进组”和“二连浩特市‘沿街商铺门店牌匾’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组”两个专项组的推进工作,由执法局和民宗局共同召集全市从事广告制做的广告公司召开了“二连浩特市2016年广告业务培训班”,市委宣传部刘原君副部长、执法局陈伟民副局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曹清、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浩荣、民族宗教事务局翻译科科长金花、执法局监察科科长宋飚强、执法局各执法大队队长、全市各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参加培训会。
培训班上宣传部、执法局、民宗局各位领导分别说明此次会议的目及今后广告制做工作中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民宗局的金花科长通过课件进行培训,民宗局与各广告公司签署责任书。
培训过程中民宗局金花科长通过实景图片讲解、分析的形式,对符合标准、不符合标准、不能通过的广告及常见错误进行逐个分析,使与会者对下一步户外广告的制做工作有了明晰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执法局监察科对今后广告公司制做广告提出三点意见:第一,今后所有的门头广告右下角都要打上制做公司的名称;第二,所有广告制做比例必须和审批效果图一致;第三,今后无民宗局翻译科的翻译专用章一律不予受理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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